◎訂定「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修正「非都市土地變更作專案輔導畜牧事業設施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訂定「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修正「申請土地徵收注意事項」◎日據時期夫得繼承妾遺產之習慣,於臺灣光復後,因與民法第1138 條規定有違而無適用餘地◎有關農、漁會信用部之放款利息收入是否須開立憑證並報繳印花稅之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