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修正「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作業要點」◎修正「國土測繪成果資料收費標準」◎應繼分係指各繼承人對於遺產上一切權利義務所得繼承比例,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所謂「繼承人」,如屬各繼承人似得以應繼分比例為計算標準◎需地機關如有已徵收但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土地,第三人因善意信賴不動產登記而依有效法律行為取得該筆土地所有權時,機關不得再對該第三人主張其始為真正所有權人◎有關法定空地之移轉,有無違反建築法第11條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