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第三點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一日生效 ◎有關一併價購土地視為依法得徵收之土地,有免徵土地增值稅規定之適用 ◎被繼承人親等較近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全部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次親等直系血親卑親屬之應繼分疑義◎當事人請求行政機關刪除其個人資料時,倘個人資料蒐集特定目的仍繼續存在,或屬執行職務所必須,即得不予刪除 ◎消費者買賣房屋須知--購買預售屋注意事項、消費者(買方)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