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家事事件審理細則」 ◎令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交換辦法第6條第3款後段規定所 稱「毗鄰或同一鄉(鎮、市、區)內」 ◎有關公寓大廈之區分所有權人死亡且未辦理繼承時,於區 分所有權人會議及管理委員會議中應由誰及如何行使權利 等疑義 ◎初設戶籍前已結婚之當事人,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後,申請加註配偶姓名或結婚記事,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