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正「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十八點 ◎ 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 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三十條之七、第三十條之八及第六條附表一 ◎ 修正「非都市土地作為自然泉製造包裝飲用水使用申請用地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之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等規定 ◎ 修正「產業園區用地變更審議規範」第二點及第三點附件一、第六點附件二、第七點附件三、第八點附件五、第十一點附件六、附件七 ◎ 修正「露營場管理要點」部分規定及第六點附件四、第十點附件七 ◎ 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判字第653號判決簡評 ◎ 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重上更二字第51號民事判決簡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