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民法繼承編條文◎增訂民法繼承編施行法條文◎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加強宣導土地登記印鑑等印鑑證明替代措施◎紙本之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涉及個人資料時之提供方式◎土地地目登記為「建」且現況係既成巷道,是否免徵工程受益費之疑義◎納稅義務人自動補申報所漏稅款,其加計利息計算疑義◎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60號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