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受理債權人申請查調債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收取服務費標準」◎土地登記規則第100條之第1項規定申請抵押權登記釋疑◎依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辦理土地分割與申請建築相關疑義◎申請人已提出身分證正本並親自到場申辦登記者,無須要求檢附印鑑證明◎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