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關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二十三條規定執行事宜◎有關同一人所有區分建物之共有部分及基地應有部分之分配規定◎有關捐贈人就指定用途之捐款請求撤銷部分贈與所生法律適用疑義◎種貨物不包括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核准之殯葬設施及其坐落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