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認定原則」◎修正「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有關依民法第820條所出具之同意書有無土地法第34條之1之適用◎繼承人兼以遺囑執行人身分申辦自己與其他繼承人之遺產繼承登記,無民法第106條規定之適用◎研商具土地共有關係者申請他共有人戶籍謄本會議紀錄◎土地所有權人張君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其配偶黃君於出售前1年內另購自用住宅用地是否符合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第2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