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修正「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6 條第1 項配合建物登記需求之相關注意事項◎訂定「一百零二年度財產租賃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訂定「稽徵機關核算一百零二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訂定「一百零二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