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祭祀公業法人財產處分、設定負擔之執行疑義◎部分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 條之1 規定處分全部共有土地或建物,以他共有人之繼承人為提存對象時,提存書應記明事宜◎有關登記機關依農發條例第16 條第1 項第3 款規定受理登記案件疑義◎有關「土地共有人於戶籍謄本申請書內敘明申請事由即可申領他共有人戶籍謄本」之規定停止適用◎訂定「稽徵機關核算一百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關祭祀公業法人財產處分、設定負擔之執行疑義◎部分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 條之1 規定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