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申請土地登記應附文件法令補充規定」◎修正「民法」第1132 條、第1212 條條文◎廢止有關農舍坐落非屬耕地之農業用地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申辦土地分割之解釋令◎研商有關地政機關配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辦理註記及執行事宜會議紀錄◎訂定「一百零二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有關金門縣旅外僑民申請該縣土地繼承登記應提出文件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