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推動地政士簽證人名簿電子化作業一案◎未編入105年版「土地稅法令彙編」且非屬當然或個案核示、解釋之土地稅釋示函令,非經重行核定,自106.01.01起一律不再援用◎地目等則制度自106年1月1日正式廢除◎有關促參案件商業活動範圍面積與課徵地價稅及房屋稅疑義◎收養關係中,被收養者取得收養者婚生子女身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相同◎有關當事人變更自己姓氏後,已從其姓之子女姓氏變更登記,依姓名條例、戶籍法及行政執行法相關規定辦理更專有或約定專用行為之處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