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專區 News
06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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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農業用地經都市計畫變更為非農業用地,或主計畫再經1次以上修正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仍應以歷次變更後均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第1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之審查要件,始有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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